疫情防控納稅申報熱點問答
1.問:符合疫情防控的稅收減免,免稅項目代碼如何選擇?
答:為支持疫情防控,本次申報新增5個免稅代碼,分別為“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0001120602,疫情防控期間,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0001120603,疫情防控期間,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0001120604,疫情防控期間,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0001120605,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免征增值稅0001120606”,納稅人需根據實際情況分類,對照所列項目進行填報。
2.問:符合疫情防控的稅收減免,如何填報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》?
答: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增值稅免稅代碼已加入申報系統。
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寫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》(B44)免稅收入時,需要在第三行選擇新增的代碼(0001120602、0001120603、0001120604、0001120605、0001120606)據實填報,并同時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一(B06)免稅收入(貨物或服務)填報,填報數據將自動帶到申報表主表免稅收入(8行)項。
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準確選擇減免稅代碼填報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》后,就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銷售額和免稅額,分別填入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(小規模納稅人適用)第12欄次“其他免稅銷售額”、第17欄“本期免稅額”對應欄次。
3.問:納稅人延期申報如何辦理?
答:(1)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【我要辦稅】-【稅務行政許可】-【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】,進入之后勾選需要延期申報的內容,填寫完成后點擊“下一步”,上報附件資料后簽名、提交。
。2)提交之后,點擊”查看我的申請資料”查看剛才填寫的表單信息,可點擊“撤銷申請”撤銷延期申報核準的申請。
。3)在首頁“我的待辦”中查詢申請辦理情況。
(原文鏈接: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nw2/nw2314/nw32419/nw48614/nw48615/u21aw1427750.html)